电子电器产品ce认证
作者:管理员发布于:2016-11-1 16:47:51
一、低电压指令LVD(Low Voltage Directive) :2006/95/EC, 现已更新为:2014/35/EU
这里所谓的低电压并非指3伏、5伏、或12伏或24伏,低电压(LVD)的目标为确保低电压设备在使用时的安全性。低电压设备的定义为额定电压为交流电时50到1000伏特间,直流电时75到1500伏特间的电气设备。广义而言,低电压设备包含消费性产品及设计为在此电压范围内运作的设备。包含家用电器、手工具、照明设备、电线、电缆及管线,以及配线设备等。此指令包含此设备的所有安全规则,包括防护因机械原因造成的危险。对应的LVD标准如:家电产品(EN60335)、灯具产品(EN60598)视听产品(EN60065),信息产品(EN60950)、电性机械(EN60204)、量测仪器(EN61010)。
LVD指令产品范围:
欧盟委员会企业总司界定的低电压电气设备指令涉及的适用范围很广,主要包括下列电气设备和领域:
序号 | 产品名称 | 序号 | 产品名称 |
1. | 报警系统 | 2. | 手持及便携式电动工具 |
3. | 电器耦合器 | 4. | 高频电磁辐射 |
5. | 助听器及听度计 | 6. | 家用及建筑电子系统(HBES) |
7. | 声像和多媒体子系统及设备 | 8. | 家用电器及类似电子设备 |
9. | 声像设备及类似电子设备 | 10. | 工业电热设备 |
11. | 家用电器自动控制器 | 12. | 工业插销和插座 |
13. | 线控设备 | 14. | 低压设备的绝缘配合 |
15. | 电视信号、音响信号及交互作用有线网络 | 16. | 绝缘及安全绝缘变压器 |
17. | 电缆线 | 18. | 灯具 |
19. | 家用及类似用途电器断路器和类似装置 | 20. | 低电压电涌防护装置 |
21. | 连接装置 | 22. | 低压开关及控制装置总成 |
23. | 外壳的防护度 | 24. | 光源及配套设备 |
25. | 电器附件 | 26. | 机械:电子技术方面 |
27. | 建筑物电气设施 | 28. | 低压开关及控制装置 |
29. | 电声设备 | 30. | 公用通讯系统 |
31. | 电热设备 | 32. | 人机界面 |
33. | 电讯设备中的电子技术 | 34. | 电量及电磁量测量设备 |
35. | 带电作业设备和工具 | 36. | 测试继电器及防护设备 |
37. | 电能测量及负载控制设备 | 38. | 电气设施的运行 |
39. | 火灾测试 | 40. | 光辐射安全性及激光设备 |
41. | 保险丝—低压保险丝 | 42. | 太阳能光电能源系统 |
43. | 保险丝—微型保险丝 | 44. | 开关器和感应器 |
45. | 瓦斯探测器 | 46. | 家用及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设施开关 |
47. | 道路照明的光电控制 | 48. | 电讯传输设备 |
49. | 电力电容器 | 50. | 焊接—电弧焊焊接设备 焊接—电阻焊接设备 |
51. | 动力电子设备 | 52. | 风力涡轮机系统 |
53. | 无线电数据系统(RDS) | 54. | 信息技术设备的安全性 |
55. | 释放次级电池 | 56. | 旋转机械 |
57. | 继电器 | 58. | 风力涡轮机系统 |
二、电磁兼容性指令(EMC)(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Directive): 2004/108/EC 现已更新为:2014/30/EU
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IEC对电磁兼容的定义是:系统或设备在所处的电磁环境中能正常工作,同时不对其他系统和设备造成干扰。
为了规范欧盟各成员国对电器设备电磁兼容性的管理,是欧盟各成员国关于电磁兼容的法规协调一致,89/336/EEC电磁兼容指令于1989年5月1日颁布,1996年1月1日开始强制性实施,现行的指令为2004/108/EC。
电磁兼容指令CE认证核心要求:
电磁兼容指令CE认证要求所有电气、电子产品及装有电气、电子元件的设备所产生的电磁波发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值,以免干扰其它设备的正常运行;同时还必须要具备一定的抗干扰能力,以使产品在正常条件下能正常运行(亦即,能抵抗由其他设备所发射出的、低于工业标准所允许的限值的电磁波干扰。)
电磁兼容CE认证(EMC指令)产品范围:
家家用电器及家用电子设备; 家用无线电和电视接收机;
工业制造设备; 工业制造设备;
移动无线电设备; 移动无线电通讯和商用无线电话设备;
医疗和科学器材; 信息技术设备;
电信网络和器材; 照明设备和荧光灯;
航空和航海无线电器材; 电化教学设备。
LVD 的 CE 体制与 EMC 指令类似,所有在适用范围内的产品都必须有 CE 标志,而且必须有制造商的代表或进口商所签署的符合声明书。 简单的自我宣告并不足以确定产品是安全的 ( 〝安全〞被定义成不会造成人员或家畜的死伤及财务的损害 ) ,基于这个原因, LVD 的声明需要有技术文件档案的支持来证明。